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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款 讨要卖牛款,屡屡被拒,望向导为我掌管公平

发布时间:2023-04-01

案号:(2022)黑0221平易近初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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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赵洪才,男,1968年9月15日出身,汉族,农夫,住黑龙江省龙江县景星镇东升村1组,国民身份号码230221196809150752

被告:赵洪江,男,1971年5月16日出身,汉族,农夫,住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南环路美妙新里程南家声情某火锅店,国民身份号码23北京讨债公司0221*****5160711。

原告赵洪才向本院提出诉讼恳求:

1、 要求被告马上了北京要账公司偿 200,000 元欠款及资本;

2、 诉讼费由被告负担。真相与缘由: 2008 年10月10日,周鹏春、王德军正在原告处买了北京至信诚德76 头牛,定价 330,000元,牛运走后银行汇款 127,北京收账公司000 元,残余203,000 元给了赵洪江。

原告屡次找赵洪江索取余款,但赵洪江已各类缘由推卸,拒没有招认,无奈原告知至法院,望法院查明真相,照章判令被告给北京要账公司付 20.3 万元牛款及资本,以维护原告的北京讨债公司合法权力。

附:赵洪才屡次向被告讨要款项电话灌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