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2022)黑0221平易近初51号
我叫赵洪才,男,1968年9月15日出身,汉族,农夫,住黑龙江省龙江县景星镇东升村1组,国民身份号码230221196809150752
被告:赵洪江,男,1971年5月16日出身,汉族,农夫,住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南环路美妙新里程南家声情某火锅店,国民身份号码23北京讨债公司0221*****5160711。
原告赵洪才向本院提出诉讼恳求:
1、 要求被告马上了北京要账公司偿 200,000 元欠款及资本;
2、 诉讼费由被告负担。真相与缘由: 2008 年10月10日,周鹏春、王德军正在原告处买了北京至信诚德76 头牛,定价 330,000元,牛运走后银行汇款 127,北京收账公司000 元,残余203,000 元给了赵洪江。
原告屡次找赵洪江索取余款,但赵洪江已各类缘由推卸,拒没有招认,无奈原告知至法院,望法院查明真相,照章判令被告给北京要账公司付 20.3 万元牛款及资本,以维护原告的北京讨债公司合法权力。
附:赵洪才屡次向被告讨要款项电话灌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