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房的人耀武扬威,讨债的人勃然大怒,持刀行凶受刑。 7月6日,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收到人民法院关于原告刘某故意破坏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的判决书。
刘某系集团经营者,4年前欠下何某数万元货款,拖了上海要账公司3年多,何某多次上门讨债,均以成功告终。
2016年1月3日,何某以三成账本为人,未能请到社会专业查账工作人员李某和邹某。
李某、邹某接单后第二天带领10余人,拿着求知书到刘某市里随便讨账,刘某没有合营企业。 单方面产生冲突,同时吵架。 生气的刘先生谎称要到后室取钱还钱,从厨房拿来菜刀,将小李和邹某砍伤,小李和邹某等人赶紧逃跑报警。
刘某叛徒一年后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承认对自己的违法案件毫不避讳。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某、邹某受的刀伤为重伤和轻伤。 随后,刘某鞭策家人努力筹款,与对方签订刑事妥协协议,一次性将两受害人烹饪等经济损失共积蓄12万元,李某和邹某对刘某表示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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